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中国其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以下简称“指南”,本报告主体核算了201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温室气体排放
1、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
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,企业使用的化石燃料有无烟煤和烟煤。根据财务提供数据,按“指南”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3736.60 t。
表1.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
燃料品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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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耗量
(t,万Nm^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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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位发热值
(GJ/t,GJ/万Nm^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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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热值含碳量
(Tc/GJ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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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氧化率(%)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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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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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定义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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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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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定义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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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燃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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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烟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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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48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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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.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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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省值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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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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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省值
|
|
9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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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煤*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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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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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省值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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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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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省值
|
|
9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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褐煤*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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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45
|
缺省值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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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80
|
缺省值
|
|
9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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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精煤*
|
|
26.33
|
缺省值
|
|
0.0254
|
缺省值
|
|
93%
|
其他洗煤*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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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37
|
缺省值
|
|
0.0254
|
缺省值
|
|
90%
|
型煤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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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46
|
缺省值
|
|
0.0336
|
缺省值
|
|
90%
|
焦炭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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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.45
|
缺省值
|
|
0.0294
|
缺省值
|
|
9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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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.2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
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(t)
|
13736.60
|
2、工业生产过程排放
本企业纺织加工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到硝酸盐种类,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,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为0。
3、净购入电力、热力产生的排放
本企业在2014年度净购入电力1613.7万kWh,则根据“指南” 计算净购入电力、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8898.04 t。
表3.1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
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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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购入量
(MWh、GJ)
|
|
CO2排放因子
(tCO2/MWh、tCO2/GJ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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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入量
|
外供量
|
电力
|
16137.18
|
16137.18
|
0
|
0.5514
|
蒸汽
|
0.00
|
|
|
|
热水
|
0.00
|
|
|
|
表3.2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
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(吨)
|
8898.04
|
净购入使用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(吨)
|
8898.04
|
净购入使用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(吨)
|
0.00
|
4、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
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,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所使用的汽油、柴油排放。则根据“指南” 计算车辆运输过程当中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151.42t。
表4.1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消耗的化石燃料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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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耗量
(t)
|
二氧化碳排放
(t)
|
汽油
|
47.06
|
143.18
|
柴油
|
2.62
|
8.24
|
总计
|
49.68
|
151.42
|
综上所计算,本企业在2014年度包括热力和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22786.06吨,排放汇总表如下:
表4.2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汇总
源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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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室气体本身质量(t)
|
CO2当量(tCO2当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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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
|
——
|
13736.60
|
运输过程CO2排放
|
——
|
151.42
|
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
|
——
|
0.00
|
甲烷回收与销毁量
|
0.00
|
0.00
|
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
|
0.00
|
0.00
|
CO2回收利用量
|
——
|
0.00
|
企业经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
|
——
|
8898.04
|
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(不包含电力热力)
|
——
|
13888.02
|
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(包含电力热力)
|
——
|
22786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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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涉及废水处理甲烷排放、甲烷回收与销毁,同时也没有对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利用。所以在表4.2中这三部分的二氧化碳排放均为零。
二、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
1.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数据来源于外购煤净消耗量。
2. 本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到硝酸盐种类,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,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为零。
3.电力和热力数据来源是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。净购入电力,数据采用电力公司所开的2014年全年使用量证明。
4.机运输能力车辆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。主要是用到汽油和柴油,其中汽油用于日常公司公务小车及货车加油,使用量来自财务数据;柴油用于叉车、铲车及发电机,使用量来自于财务数据。
三、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
企业没有条件实测各种碳排放物质的含碳量和低位发热值,则排放因子数据来源“缺省值”和《其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办法与报告指南》(试行)的“推荐值”进行计算。
电力和蒸汽排放因子数据来源,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采用最新发布省级排放因子,2014年福建省级排放因子为0.5514(吨二氧化碳/兆瓦时)。
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暂按0.11吨CO2/GJ计,未来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进行更新。
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2016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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